一个村支书的“利益同盟”
——江西鹰潭贵溪市塘湾镇塘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龚京珍等违纪违法问题剖析
“放我一马吧,我愿意拿出200万买个平安。”面对纪委调查组的谈话,他没有如实交代问题,还想逃过“此劫”。这位妄图用钱收买调查人员的,正是江西鹰潭贵溪市塘湾镇塘湾村党支部原书记、人称“龚保长”的龚京珍。
2018年12月,龚京珍因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并受到法律严惩。与他一同被查处的,除了塘湾村3名村干部,还有贵溪市及辖下塘湾镇的38名党员干部。
龚氏“一言堂”,村委会成私人领地
拥有400多年历史的贵溪市塘湾镇,是江西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和省重点建设集镇。近几年,政府对其升级改造的投入较大,项目工程涉及资金8000多万元。位于集镇所在地的塘湾村也因此享受到改革红利。
从1996年起,龚京珍就一直在村委会工作,做过3年村委会主任、14年村党支部书记。做事有能力、有魄力,是不少村民对龚京珍的评价。
“在他的带领下,近十年来,村里的困难群众帮扶、民政救助、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村小组之间的通村公路也比其他村委会建设得早、建设得好,得到村民的认可和肯定。”办案人员介绍。
上联党和政府,下联千家万户,龚京珍起到了连接基层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作用。然而,能力和魄力的另一面,龚京珍居功自傲起来,不仅目中无人,而且还表现出对党纪国法的漠视。
“上级有项目我能拿得到,有检查也能摆得平”,龚京珍常常向人吹嘘他打点走动、公关项目的“成功”经验。他还渐渐萌生了这样的想法:自己做了这么多事,多吃一点、多拿一些是应该的。
村民周某介绍说,2010年前后,领取低保、抚恤金、补助时,龚京珍开始根据数额大小,收取一定的好处费。有一次,龚京珍说可以帮他办2000元的惠民补贴,要他拿出500元的烟酒“表示表示”,否则就不给办补贴。
2011年,刚到任的村委会会计询问一笔经费开支情况,龚京珍眼睛一瞪:“这钱怎么用你不用管,你只管签字就好!”像这样,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低保评定等工作,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龚京珍还收买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充当“马仔”,打击报复那些与他争利或“不听话”的人。没有龚京珍点头或不与他合伙,项目即便开了工,也会受到干扰阻挠,无法顺利施工。整个塘湾村俨然成了龚京珍的天下。
“龚保长”的所作所为,村民都看在眼里,但敢怒不敢言。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贵溪市纪委调查组对龚京珍问题进行初核,几位使用化名的举报人一度拒绝与调查人员见面。调查组来到塘湾村走访时,许多村民都绕道走,对所知情况闭口不谈。这名带领村子兴旺发达的“领头羊”,早已演变为村民惧恨的“一霸手”。
沆瀣一气,村干部联手瓜分项目资金
“跟着龚京珍有肉吃”,渐渐地,一些村干部和龚京珍形成了“你捞我也捞”的利益共同体。
“我们塘湾村是集镇中心。这几年,新农村建设、城镇升级改造有好多工程,镇里会给他项目。有项目就有钱,有时候钱没用完,我们就分了……”一名被处理的村干部坦言。
从2012年开始,龚京珍伙同村委会主任徐才生、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元福和下排组理事长韩小辉,利用掌握相关事权、财权的便利,把工程项目和财政补贴变成“摇钱树”。每次项目和补贴来了,他们就感觉“发财的机会来了”。
2018年春节前,“为了过个好年”,龚京珍等四人商议平分了下排组新农村建设工程结余的33万元资金。后来,他们又伪造渠道维修工程,套取资金56383元,用于塘湾村委会接待、“走访”开支,龚京珍则将未用完的31075元据为己有。
即使被发现违规领取补贴,他们也不主动上交,反而伪造工程,套取其他项目资金用以上缴违规款项。
“2015年上半年,鹰潭市审计局对我们村审计时,说我们有3万多违规补贴,镇里要求退,我们四个干部每人要退8400元。当时,我召集领了钱的干部开会,有人提议,贵溪市林业局马上要下拨绿化资金,咱把这笔钱套出来交上去。大家对这个提议都同意。”龚京珍向调查组交代。
不久后,塘湾村委会收到了贵溪市林业局拨付的育林基金、植被恢复费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7.5万元。龚京珍伪造村委会院内绿化工程将资金套出并转入个人账户,他取出33600元用于上交违纪款,余款41400元装入自己口袋。事实上,村委会院内绿化工程早在2014年就建好了。
就这样,龚京珍等四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次又一次侵占套用项目资金,共同贪污公款167万余元,龚京珍本人则挪用公款226万余元。
利益均沾,钱财打开“便捷通道”
龚京珍肆无忌惮侵占挪用国家项目资金的背后,是一个个被他“摆平”的塘湾镇主要领导干部,还有部分贵溪市干部。“钱能开道”是龚京珍肆无忌惮顶风作案的“底气”。
龚京珍一个不起眼的笔记本上,清楚地罗列着他“打点”市、镇干部的记录,详细标明了日期、金额、礼品种类和数量。
从塘湾镇原党委书记(已被留置)、原镇长(已被双开),到新村办主任、集镇办主任、财政所所长等,再到贵溪市科技局、国土局、交通局等单位的干部,龚京珍将市、镇干部们“吃得死死的”。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他都要送去各式各样的“物质问候”。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2013年至2015年间,塘湾镇原常务副镇长费平行在老街下水道项目、中街项目、古街项目中主动给予龚京珍关照,收受1.7万元。该镇原纪委书记邵宏建则多次收受村委会礼金及土特产,对龚京珍在项目建设中的违纪情况屡屡“高抬贵手”并帮助村委会规避检查……
通过利益输送,龚京珍与市、镇的一些干部结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办案人员介绍,因为“走动”频繁,龚京珍和塘湾村村委会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畅通无阻。一来二往,有些镇干部知道龚京珍“有恩必报”,甚至主动帮他,积极加入到这个“利益共同体”中。
2017年,塘湾村在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申报了65户。镇新村办主任周清华见到报表后告诉龚京珍,每个新农村建设点下拨资金30万元,65户只能申报一个点。如果多申报几户,就可以按两个点算,多得30万。在周清华的“帮助”下,新农村建设户数由65户变成了85户,他也收受贿款2.51万元。
最终,龚京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被开除党籍;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村干部王元福、徐才生、韩小辉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至两年零四个月不等、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涉案的其他38名党员干部则因收受礼金、履责不力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
【编辑点评】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的“针”得不到有效监督,就会搅乱上面的线,还会扎到群众的手。龚京珍系列案之所以持续多年,甚至一人牵出多名违纪违法干部,根本原因在于监督的缺失。本应时时存在的同级监督,因村干部沆瀣一气而软弱乏力;本应规范实施的上级监督,因乡镇干部见利忘义而失效失灵;一些行政部门的业务监督,也因干部不作为而未起作用。由此可见,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治理不会是善治。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末梢,但不应成为监督的强弩之末。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在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过程中,国家投入的资源越来越多,监督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只有把监督落实到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基层治理才能更加稳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