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走了1000公里的“学习考察”
原本240公里路程,半天便可往返的学习考察,却变成了1200多公里,足足绕了江浙皖一圈共三天的公款旅游。2018年9月13日,江苏省淮安市原清浦区人社局副局长周策、原清浦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黄正盛等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清江浦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事情还要从一张住宿发票说起。2018年4月,清江浦区委巡察组在原清浦区人社局2015年赴江阴市华西村的培训发票中,发现了一张646元的浙江省普陀山酒店住宿发票。
“培训地在江阴,怎么会有省外旅游景点的住宿发票?”在排除了培训行程安排的可能后,这张发票被巡察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区纪委监委。
接到问题线索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奔赴浙江舟山,调取到了原清浦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黄正盛、原清浦区人社局副局长周策、原清浦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唐孝保与李红云四人在普陀山酒店的入住信息、在舟山跨海大桥两侧的加油记录以及在舟山高速口上下高速的记录。固定证据后,工作人员联系黄正盛初核谈话。
“我们是利用了参加培训的机会,偷偷溜出来,然后商议一起去普陀山转转的。”在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后,黄正盛很痛快地将去普陀山游玩的事情全盘托出。
“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要向组织说明的么?”工作人员问道。
“我……”被问及其他问题,黄正盛突然言辞闪烁,但随即摆手,“没有没有,我就只有那一次犯错,别的没有了,以后我也不会了。”
“为什么如此吞吞吐吐?”黄正盛的犹豫被工作人员看在眼里。对工作人员的追问,黄正盛均矢口否认。接下来,对周策等人的初核谈话也未收获有用的线索。
“其中可能有猫腻!”思想工作做不通,工作人员决定从外围证据入手,继续深挖细查。在多番走访后,工作人员了解到,黄正盛等人这几年外出所用公车皆为同一辆,且车上安装有ETC设备。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调取了自2015年至2018年该公车出入高速的所有记录。
在大数据平台上,该公车的行车时间节点一目了然,工作人员以此绘制了黄正盛等人公车行驶的轨迹。在比对中,工作人员发现,2015年11月11日至14日,黄正盛等人驾驶公车从淮安至扬州高邮,再经浙江乌镇,安徽西递、宏村,最后从黟县返回淮安。而与之对应的报销发票中,写的却是赴高邮学习考察。至此,一次借学习考察进行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浮出水面。
工作人员根据掌握的证据,再一次约谈了黄正盛。
“2015年11月11日,你们曾去扬州高邮考察,是么?”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对,我们是去学习考察高邮劳动就业相关工作的。”
“那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呢?”
“我们应该是当天就往返了吧。”黄正盛迟疑了一会。
“你是否记得确切时间?”
“让我再想想。哦,我们不是当天往返,大概是第二天吧,我们才回去。”黄正盛有点慌神。
“根据你乘坐公车的ETC记录,我们绘制了11日至14日的行车轨迹。行车轨迹显示,你们还‘学习考察’了浙江乌镇,安徽西递、宏村。”工作人员将行车轨迹图放在了黄正盛的面前。
“这……ETC怎么还有这种功能?”黄正盛愣住了。在半晌的沉默后,终于开口交代。
原来,在11日晚上赴高邮的考察结束后,经黄正盛提议,同行的周策、李红云与原青浦区社保中心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杨大林3人一致同意去浙江和安徽的多个旅游景点游玩。回来以后,4人不仅报销了在外游玩产生的住宿费、高速通行费等,每人还多拿了2天的市内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费。黄正盛承认,初核谈话时,他见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及此事,便有心想要隐瞒,试图蒙混过关,可没想到短短几天,纸就包不住火了。
经查,黄正盛还多次驾驶公车前往南京看望家人,途中产生的高速通行费、加油费等均从单位走账。2019年2月27日,黄正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策、李红云、杨大林、唐孝保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