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要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省委高度重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调要以作风建设攻坚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省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定性处置及取证指引(试行)》,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加重基层负担共4个方面14个突出问题入手,明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定性处置的操作规程。为便于全省广大党员学习掌握、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纪委监委联合本报从今天起推出“以案说纪·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栏目,对14个问题进行解读和剖析,敬请关注。(内容提供:省纪委监委;整 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通讯员 徐幼军 李琼杰)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之一:只表态 不落实
【典型案例】2018年以来,某县县委书记张某明知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却热衷于表态造势、作秀装样子,在公开场合多次强调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却不进行实质性部署推动,甚至背后纵容某企业在该县重要生态功能区内非法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问题剖析】上述案例中,张某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做表面文章,给地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是典型的“只表态不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对党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
●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功利主义,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矛盾和问题。认定是否属于“只表态不落实”问题,重点是“三看”:
●看是否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办法措施;
●看是否加强领导指导、督办检查、狠抓落实;
●看是否取得实际成效,社会和群众对本地本部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成效是否认可。
【违纪后果】“只表态不落实”行为,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侵犯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以及党组织正常的管理活动。如果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如引发党员群众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不当评价和质疑,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违反政治纪律处理。如果仅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对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或者情节较轻的,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
【执纪者说】知行合一,行胜于言。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持真抓实干、少说多干,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六条 ……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
……
【典型案例】2018年,中央和某省先后印发通知和方案,要求开展小水电站清理工作,明确要求违规建设的小水电站限期退出。某县级市明知应当按照规定在2020年底前将违规建设的该市4座符合退出条件的小水电站退出,却片面考虑地方利益,将4座小水电站所在区域由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以调代改,继续保留,直至2022年底才退出,被中央环保督察公开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市副市长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剖析】上述案例中,该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清理小水电站的决策部署中,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执行,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造成不良影响,是典型的“打折扣、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不顾党和国家大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认定是否属于“打折扣、搞变通”问题,重点是“三看”:
●看是否将地方和部门利益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之上,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贯彻执行;
●看是否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选择性执行,符合地方和部门利益就执行,不符合的拒不执行;
●看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等变通执行行为等。
【违纪后果】“打折扣、搞变通”行为,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如果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违反政治纪律处理。如果仅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则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或情节较轻的,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如果“打折扣、搞变通”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等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纪者说】令之不行,政之不立。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令行禁止、狠抓落实,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六条 ……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
(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